保祿六世書院

保祿六世書院法團校董會校友校董選舉

保祿六世書院已於2013年8月底成立法團校董會,法團校董會的組成須包括:辦學團體代表、校長、經選舉產生的家長、教員及校友校董等。校友會現根據香港教育條例第279章 (校友校董提名),進行校友校董的選舉,並向法團校董會提名獲選的壹名校友,出任學校的校友校董。

 

各位會員如欲參與校友校董選舉, 請參閱:

保祿六世書院法團校董會校友校董選舉指引及參選表格

並於2013年11月1日下午一時前將已填妥的參選表格正本,親身遞交回母校保祿六世書院一樓辦事處或郵寄至新界葵涌梨貝街8號(王惠瑗老師收)。